➤➤2023天津购房政策一览
【资料图】
一、天津户籍购房政策
①在天津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②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非津户籍购房及限购政策
①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②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围内购买住房的,支持新市民合理购房需求。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就业的新市民、大学毕业生,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
③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房套数政策(不限购)。
三、居民家庭购房
☞老人和抚养多子女家庭
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居民自有闲置房屋
居民家庭将自有的1套住房通过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筹集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在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居民家庭部分住房出售
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持有住房达到限购套数后,将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可再购买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
☞征收协议购房
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凭征收协议购买住房。
新购房屋价款不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免征契税;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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