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记者/李润芳)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青年就业、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效能4大方面提出16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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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面向育儿妇女的“妈妈岗”
在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方面,《通知》建议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基准费率按1%实施。提高惠企政策覆盖面和可及性,将企业可享受的就业补贴政策,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同时,鼓励各地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中推广实施以工代赈。
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通知》强调全面落实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针对创业培训和创业孵化问题,《通知》指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入驻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可给予最长3年的免租期。
为强化多元就业形态培育,《通知》鼓励用人单位积极设置面向育儿妇女的“妈妈岗”,探索推动建设省级“妈妈岗”就业基地,对认定的省级“妈妈岗”就业基地可统筹省以上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适当奖补。对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湾区青年就业可领2000元生活补助
在拓宽渠道促进青年就业方面,《通知》鼓励吸纳青年就业。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全年募集6万个以上见习岗位,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参加见习,对开展见习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加大“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参加计划的青年按不超过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全省提供不少于6.8万个事业单位岗位
为鼓励引导青年基层就业,《通知》强调,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原则上所有社区工作者新招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支持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将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整合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对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其中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全省国有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规模不低于去年。2023年全省提供不少于6.8万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
为进一步强化失业人员就业帮扶,《通知》强调,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参照青年群体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继续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开发储备1万个以上公益性岗位,按规定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
数据共享打造“广东就业地图”
在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效能方面,支持各地大力开展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社区(村)探索建设运营“就业驿站”。建设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管理一体化系统,打造“广东就业地图”,实现就业失业登记、重点群体认定、岗位推荐匹配、政策申领享受等全链条就业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工信、统计、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大中小型企业划型名录并做好数据共享,推动惠企政策精准实施。
延伸阅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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